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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8-01 20:08:14
项目分类 | 基础/主体工程材料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联系人 | 陈 | 联系电话 | 19881530393 | |
报名时间 | 2025-08-01 20:09:00 至 2025-08-04 17:00:00 |
广汉市达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开征集砂浆供应商的公告
我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通过公开方式邀请一家砂浆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开展相关业务,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商品砂浆供应企业,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砂浆用量及型号
该项目涉及砌筑砂浆型号M5:约78方;M7.5:约1676方;抹灰砂浆型号M15:约4395方;M20:约269方(最终用量以实际为准)。
(二)计划供货周期及供货地点
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二、资格要求
(一)企业资质: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允许总公司授权其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但只能是一个投标人身份,应提供授权文件),具有预拌砂浆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材料供应能力;
(二)业绩要求:响应近三年(2022年6月至今)具有三个已完成或进行砂浆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签署时间为准)。
(三)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无亏损,企业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同时公司财务状况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次合作商不接受联合体;
(七)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联合体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由我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拟选取的合作商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我司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合同投标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货物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项目货物供应工作。拟选取的合作商负责完成本项目合同范围内砂浆的供货内容。本项目货物供应工作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对应的责任义务。
(二)项目总承包单位将合同款项支付给联合体牵头人,再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联合体成员单位。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招标代理费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按照相应供货中标比值进行分摊支付,牵头单位不承担前述费用。
四、合作期限
自签订合作协议书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且所有款项回收完毕止(以较晚者为准)。
五、组织协调费(X)
根据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报价的相关要求,为保证投标竞争力,组织协调费为不少于砂浆中标价格的8%进行综合考虑。我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主要负责货物供应阶段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在此过程中会产生相应的组织协调费用,故要求选取的合作商向我司缴纳组织协调费用,暂定组织协调费为砂浆中标价格*X%(X为选取的合作商组织协调费系数),该部分费用在货物结算过程中,我司按结算金额的(1-X%) 向联合体合作商支付货款。
六、控制价下浮系数(Y)
合作商在考虑组织协调费及甲方控制价的基础上,需考虑控制价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不在组织协调费以内。
七、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征集方式。
八、评分办法
低价评分法,该项目组织协调系数为X,控制价下浮系数Y。组织协调系数及控制价下浮的系数占比为8:2;最终评选以上述两项系数综合计算结果为准(计算式:综合计算结果=X*80%+Y*20%)。
九、发布平台及时间
本次公告在广投建材集采平台自主招采平台(https://www.gtjcep.com/)上发布,公告时间自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4日17:00止。
十、询价时间及地点
2025年8月5日17:00(北京时间)询价文件加盖公章后递交至广汉市达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逾期送达、未盖章、未密封和标注错误、未按要求格式填写的报价文件均不被接受。
十一、评审工作组织
由公司市场资源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人数为5人,监督人员1人。
十二、合作商确认
本次采用综合计算评分法。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汉市达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德阳市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三段40号3F
邮 编:618300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9881530393
附件:1、报价函
2、承诺函
3、合同范本
广汉市达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1日